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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喜歡『。』這個標點符號。覺得很有質感,很有氣質...
所以不管寫什麼,總覺得加了『。』就變的很好,所以就很喜歡加『。』...
呵呵。嘻嘻。哈哈。哇哇。啦啦。呼呼。
暑假前的胡言亂語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發現一個超Q的日文BLOG,我已經註冊成功了。想玩的人可以去瞧一瞧,要不是他沒有相簿,我一定搬家。因為畫面超美,超卡哇衣,可愛到我今天已經寫兩篇了。 yaplog
大家都愛棟一棟
akira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